这段时间,阿里和滴滴女员工被猥亵事件闹得沸沸扬扬,众说纷纭。前几天有人告诉罗sir,说这个事情背后好像有“反转”,问我怎么看。
我回复他:用眼睛看。
我们暂且不管这些阴谋论是真是假,我们都无法从这些个例中,去证实或否定职场中存在的不良酒局文化。
即使我们放下这些活生生的个例不谈,酒局文化的粗鄙和黄段子,也同样是令人不耻的。而女性在酒局文化中所扮演的角色,也常常就是陪衬,就是衬托,这同样是不容置疑的事实。
这不会因为有这样那样的阴谋论,就改变酒局文化中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和风气。
当女性的薪资、工作和福利都受到工作和上司本身的限制时,我们就很难对上司所安排的任务说no,换言之,一场酒局不是你说不去,就能够轻易地说不去的。
我们如何才能对酒局说no?
在阿里女员工被性侵案件中,很多人对受害者的描述感到不可思议。在一些男性同胞看来,出差是可以拒绝的,喝酒也是可以拒绝的,这些都不是什么无伤大雅的事情,更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。
当我们用自身的经验和角度去看待这件事情的时候,就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。这就如同阿里CEO张勇所说的那样:“缺乏同理心。”
女性在职场中所面临的问题,要远远大于男性。
从生理角度来看,男性在体能和身体素质上,天然优于女性;而女性要想做到真正意义上的“同工同酬”,就必然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。
除此之外,产假、例假、照顾孩子,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女性在职场上的“不待见”。
单方面来看,仅仅是指望女性自身拒绝酒局,显然没有从女性自身所处的境遇去思考问题。当我们面对不想去的酒局时,应该如何拒绝?
在传统文化中,中国人一直比较“含蓄”,尤其是当“含蓄”这个词,和女性开始匹配的时候,一些别的意味就出现了。
当女性说不要的时候,究竟是要,还是真的不要?
这不是一个容易解答的问题。但的确成为了许多男性劝酒的借口,或者其他方面的借口。
尽管今天的女性已经更加多元化了,但一些固化的标签依然容易贴在女性的身上。例如有很多大男子主义者都认为,当女性说不要的时候,其实是要。
在酒局中,这样的观点也同样有很多人认可。尽管一些男性本质上认为自己是尊重女性的,但方法不当或观念会造成,这种尊重在某些时候,会成为一种伤害。
知名的女性主义法学家麦金农就说过这样一句话:“人类社会一切两性之间的性行为全都是强见。因为在男性不平等的情况下,女性根本无法给予自主的同意,一切的同意不过是虚与委蛇。”
这句话在我们男性听来非常刺耳,但正因为这种刺耳,容易让我们开始反思,当女性说不的时候,究竟是真的不,还是同意?
在我看来,即便一些男性真诚地认为“不等于是”,我们也应该抛弃这种花花公子式的哲学。
其实女性同意与否,在职场酒局中是违背个人意志的问题,但在性侵案件中就是法律问题。
举个例子,我们本来几个好朋友一起约好去广州玩,结果改到了成都,这明显违背了我的意志,我都跟广州的朋友约好了,结果来到了成都。但是我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呢?我好像是同意了,但这实际上已经违背了我的意志。
放在酒局中来看同样如此。一些男性会辩解称,虽然她开始是拒绝喝酒的,但她最后还是喝了,这明明就是同意了喝酒的;一开始我让她去酒局她虽然不同意,但最后她还是去了,我可没有绑着她去。
这能说明女性是同意的吗?
法学家罗翔还讲过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件。有一个农妇提着一篮子鸡蛋去感谢大夫,因为大夫治好了她丈夫多年的顽疾,这个鸡蛋也是很珍贵的土鸡蛋。
但是大夫一看说,我还缺鸡蛋吗?你如果真的想感谢我,来点实际的好不好。女的说,那怎么感谢你?大夫说:寡人有疾,寡人好色。
农妇说,我也不是随便的女的,但是没办法,毕竟你治好了我的丈夫,只此一次,下不为例。
在这个案件中,有没有违背女方的意志呢?我想可能是违背了,但是女方有没有同意呢?她似乎也同意了。
从上面那个案例中我们应该明白的是,仅从女性的同意与否,不足以证明性侵中的存在的更为广泛的问题。女性同意不是一个单纯的事实问题,它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。
放在酒局中,如何才能让女性对酒局说no?我的答案是,先从男性开始。
不就是不,同意就是同意,没有别的解读,不存在含蓄的说法,从自我的价值判断出发。
男性在理解女性说不同意的时候,一定要开启女性视野,不能用我们男性的标准来要求女性。虽然男女有别,但是合理的区别对待,恰恰彰显的是尊重。
1991年,泰森猥亵华盛顿案。拳王泰森邀请18岁的选美小姐华盛顿共进晚餐,双方吃了一顿豪华大餐,然后在泰森的豪车上兜风,在车里泰森还跟华盛顿有过亲吻行为。
到了泰森的酒店,泰森问华盛顿要不要上来坐坐,华盛顿说好。双方坐在一起看了很久的电视,这个时候华盛顿去洗手间,出来的时候发现泰森没有穿衣服,华盛顿问泰森你想干嘛,泰森说这还用说吗?于是就强行和华盛顿发生了关系。
该案到了法庭上,证据显示泰森没有强烈的身体暴力,女方也没有明显的身体反抗;但是证词显示女方有言语上的拒绝,泰森无视华盛顿的哀求,和华盛顿发生了关系。
在法庭答辩的时候,泰森说自己很冤枉,和我吃饭、坐上了我的车、还和我亲吻了,还去我的房间了,还看了电视,这不就是同意吗?这居然是不同意?!
最后法官认为,女方在言语上说了“不”,根据不等于不标准,女性的言语应该受到尊重,因为她是一个理性的人,当她说了“不”,你就应该停止。
即便我们真诚地认为“不”意味着“是”,这也是一种偏见。
对于女性的拒绝,我们应该尊重,并且停止,在酒局中,也同样适用。
对女性来说,在酒局中说no这个不困难,真正困难的是,男性如何去理解这个“no”?“不,就是要”吗?拒绝就是同意吗?
这显然不对。
最后说说当女性在喝多的情况下被猥亵甚至是性侵的时候,法律会如何认定?
首先,当女性喝多的时候,她肯定不能不,也不能说要,在无意识的情况下,男性实施了侵犯,应该如何衡定?
这里有一个“肯定性同意”的原则。当女方喝多了,人事不醒的时候,她肯定没法说同意,在这样的情况下,女性喝多了,如果你对她实施了侵犯,自然就属于犯罪行为。
法律上的很多原则,能够给予我们对待酒局不公现象时提供一些指导。
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,更为重要的是人内心的道德准则。
道德是同理心,道德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,道德是尊重,道德更是体谅和包容。
如果男性不能意识到这个问题,不站在女性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,那么不管女性说多少次no,恐怕也能被你理解为yes。
end.
作者:罗sir,新青年的职场内参。关心事物发展背后的逻辑,乐观的悲观主义者。关注我,把知识磨碎了给你看。